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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本土知识产权
挤压纸媒、纸质出版物生存空间
有过一段时间,我发在不同媒体上的影视评论在每周里被不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,同时挂在显著的推荐位置。我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:那是我所合作的那些纸媒体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,而无偿提供给各网站的。但这样一来,一个问题就出现了——依照我对共和国媒体稿费内涵的理解,那只意味着它们采用我文章后,所应付予的报酬,这里并没有包括允许它们将文章免费提供给其它媒体使用的授权。绝大多数门户网站,究其“文化”和“言论”这方面资讯来源的本质,不过是电子版的文摘罢了!而严格说来,文摘类媒体在支付文章使用费用上应该分为两块:付给原发媒体的,和付给作者的。在采纳文章时,也需要经过原发媒体和作者双重授权。但在纸媒和网络的这种“合作”中,作者们的利益被故意“忽略”了,他们成了第一批被偷窃的人。而迄今为止,版权法和相关机构对自己在这一地带的失控,尚未能作出有效的弥补。
为了增加人气,和臆想中从网上转向纸媒的那部分读者(他们存在过吗?),传统媒体在与门户网站的博弈中已未战先输。纸质出版物更是如此,不少人都还记得前两年一本叫作《老徐的博客》的书。作者是曾创下了国人博客点击率的传说的明星徐静蕾,书的内容也正是她在网上被疯狂追捧的博客所载的内容。但书的销量却不理想——既然有免费的午餐,谁还愿意再掏钱呢。这本是一个很粗浅的道理,自诩为新时代精英的报人和文化商人们,却是看不明白的。这样的大氛围下,纸本的报纸、刊物、书籍,销量日渐下滑,再加上因纸张涨价而普遍抬高定价,把负担转嫁给读者的短视举措,日子从此变得难过,也就不出乎意料了。
对上述这两方面,不应该片面强调门户网站崛起后的强势,而应该检讨传媒和出版界从业人员的普遍短视,和他们意识深处对自己的“衣食父母”——作者与读者——的极度不尊重。这种不尊重的背后,其实也正折射了众多文化产业管理者的“没文化”。或许渐趋强势的网络所起的负面作用,不过是“因势利导”,并将这些膨化得更大。
对道义、道德底线的伤害
对“民意”的自我妖魔化
网络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之一,便是地无分南北,人无分肤色,每个个体的发言,都因为有了网络这个平台的托举,而自动获得了“社会性”身份的认可与凸显。但并不是每个发言的个体,都能自尊地对待并珍惜自己所获得的这种权利。
我们知道,“多元”文化的标志之一,便是要容忍“性情式的发言”,哪怕是虚拟的“多元”。但“性情式的发言”,除了呈现个人的态度和体温外,往往还能在无意识间夹带出“个体”们千奇百怪的无知与蒙昧状态。而当这些无知和蒙昧在特定的情况下,表现为网上的污言秽语(大多为现实失意者心理扭曲的宣泄)、甚至表现为对奥运冠军女友的话语猥亵时,“个体自由”对“多元”环境以及对人类基本道义、道德底线的伤害是确实存在的(智慧爱好者们说不定还会联想到“雅典式民主”对苏格拉底这类哲人的戕害)。而人类显然又不能奢望每个在网上发言的人都是圣徒、哲人,甚至理智健全的人,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能尽量保护这种“多元”,较少地被我们每个人“人性中不堪的一面”污染和破坏?这是今天每个上网阅读和发言的人(不止是那些网管和行业监督者)都需要思考和注意的。这其实也是一个生态话题(事关精神环境)。“多元”是伟大的。但这一“伟大”的核心,可能不在性情的肆虐,而在于人们获得自由后的自我克制、自我质疑。
同样道理,当网上某些针对邻国或其它文明的激愤之语,一旦被境外某些恶意传媒断章取义或有目的地曲解利用时,语言狂欢中一不留神所流露出的阴郁,很有可能被不明真相的境外读者,误当成全体国民的“民意”标本,从而使那些逞一时之兴的发言者陷入自我妖魔化的尴尬,甚至给所置身文明的生存带来威胁。人如何向同类显示出自己阳光、明朗的一面,这既是一个心灵话题、文化话题,有时却也可能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安全话题,甚至还会影响到后世对一个时代、一种文明内部人群精神质地的品评。人之所以说话,其原始动机当然都是为了表达见解,而不是想证明自己浅薄。
网络对上述诸种“新国民性”的呈现与放大,可以说一方面让人忧虑,另一方面也提醒每个国民思考:在一个不同于以往任何的“第一传媒”时代,人该如何自处?这话题,我甚至认为不仅仅属于汉语,它也属于全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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